09 September, 2016

如果要說,什麼是花了 10 年才能學到的事情?
我想就是 -

別輕易做出任何自以為做得到的承諾

喔,別誤會,
這邊說的可不是那種簡單常見的山盟海誓,
或是借錢還錢,償還該還的人情債之類(親情,友情,etc.)

講的出口的,其實要實現都很容易。(至少稱不上難)
就像是在公司工作一樣,
再怎麼看起來難,畫的再大的餅,
只要說出來了,就一定做得出來(詳情請去看 halt and catch fire)

那,,這邊說的是什麼樣的承諾呢?
well,就是那種在夜深人靜午夜夢迴,
完全沒有說出來的價值,
充其量不過是自言自語的承諾。

這種承諾最可怕,
因為,沒有人會幫你承擔,
沒有人會 share loading,
有的只有 自己,
無止境,無時限的監督,觀察,檢視 你 到底有沒有好好執行。

直到那失敗確認的鐘聲響起,
沒有人在意,
也沒人管你。

可是你就是知道自己失敗了。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很久以前你不就(自以為厲害)跟老師說過 - 即使考試只考寫自己的名字還是會有人答錯 - 嗎?

另外,這幾天因緣際會跟國高中曾經很要好的朋友聯絡上了,
開心之餘,我也好好檢視了何謂 top priority friend 一事。
也因此確定了,無論任何形式的比較級(無論好壞),
都是一個有時效性,被定義在某個區間內的參數。
過期了就是過期了,
就像那五月一號過期的鳳梨罐頭,
不吃就壞掉(吧?),
吃了,也只是肚子很痛。


後記(13-10-2018):
曾經非常好的朋友與十幾年前曾一起待實驗室的同學結婚了。
雖然早知道他們在一起的消息,
但還是有點驚訝。

驚訝的點是,
曾經自己能認為 “不管結婚幾次都一定會參加” 的 top priority friend,
隨著時間的沖刷,
可以褪色至此。
當然,沒什麼好抱怨,
任性的,胡言亂語的都是自己。

只是難免有點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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