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October, 2006

去聽了 Jay Z 演唱會

好累啊~~
不知道是年紀大了還是怎樣,
真的很累...

感想呢?
以演唱會本身來說,
真的很棒!
國外藝人跟國內的水準根本不能比,
看 Jay Z 上場前串場的 MC HOT DOG 就知道了,
等級實在差太多,
就像是電動玩具裡面第一關的小魔王與最後一關的大魔王的差距.
小魔王看起來好像很厲害,
但玩過電動的就知道,
第一關的小魔王通常是很肉腳的.

但是去參加的人就很糟,
真的很糟...
要說是台客嗎?
還是混夜店的?
總之就是一大群很糟糕的人在你旁邊,
邊喝著主辦單位賣的海尼根(為何會賣?)
或是自己帶的各是酒類,
再叼著一根煙(真的每個人都叼一根...以上)
跳著很夜店的噁心舞(身體邊黏在一起邊舌吻之類的)
邊跳, 還會邊往你這邊擠啊擠的,
撞到人也不當一回事.

不禁要搖搖頭,
Hip Hop, Rap 本身是沒有罪的,
是很有活力與節奏的一種音樂.
但是聽的人卻是這樣的糟糕.
喝酒可以...會場都賣酒了
抽煙可以...也沒說不能抽
跳噁心舞也可以...反正你愛跳就跳, 或許待會還要去開房間也說不定
但是基本的禮貌與尊重呢?
肆無忌憚的撞人,
自己一點自覺也沒有,
這樣的人值得別人尊重嗎?

這讓我想到小時後媽媽叫我不要去打撞球.
我問她為什麼,
她告訴我打撞球的都是壞孩子.
我曾經以為, 撞球就代表著壞孩子的活動,
跟抽煙, 打架是一樣的.
但在偷打過撞球後,
才知道撞球本身並不壞,
並不像打架是一件壞事.
只是打撞球的人壞了這個活動啊...

只能說,
下次在要去聽演唱會,
還是挑個有座位的才行.
一方面是年紀大了,
另一方面也不想再讓那些沒品的人壞了自己聽演唱會的興致. Posted by Picasa

4 comments:

阿利阿斯 said...

所以說, 並不是音樂的問題,

有兩個可能,
A. 聽的人之中很多都是沒水準的人
B. 聽的人之中有水準的人很少去

也可能兩個假設是同時成立的.

對於 Hip Hop,
我雖然聽, 卻也不懂.
對音樂的素養實在太低,
因此只能分辨出 "i like" 以及 "dislike" 兩個種類.
恰巧, Hip Hop 被分在 "i like" 類別之中,
所以就去聽了^^

搞不好水蜜桃姊姊也有去聽 Jay Z 演唱會也說不定?!

candy said...

其實覺得他們把它當作party看待~~
跳舞盡興撞到人,也還ok......
國外的人也時常這樣,但可以感受不同的是,國外真的是享受在音樂中舞動;但演唱會遇到的卻感覺好像跳給其他人看的。誕音樂真的很棒,這還算值回票價的地方。

candy said...

其實覺得他們把它當作party看待~~
跳舞盡興撞到人,也還ok......
國外的人也時常這樣,但可以感受不同的是,國外真的是享受在音樂中舞動;但演唱會遇到的卻感覺好像跳給其他人看的。誕音樂真的很棒,這還算值回票價的地方。

阿利阿斯 said...

是阿,
還好音樂是好聽的...

我還是覺得問題是出在...水準...
恩...沒錯,
水準...是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