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January, 2010

凡事靠自己

跟 Tine 住了好一陣子了,
真的開始感覺到文化的差異很大。

我住的這間 Dive House 是屬於潛水公司的,
我會住進來是因為船公司的人幫我安排,也幫我付錢給潛水公司。
但,也讓我見識到了澳洲人的做事效率。

一開始船公司的人說要幫我安排時,
說要幫我問潛水公司的老闆,以及已經住在那的 Tine。
所以當我要搬進去的第一天,
理所當然我認為已經都知會好了。
沒想到 Tine 是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潛水公司老闆我到現在都聯絡不上,無從得知)
於是我就這樣莫名其妙的住了進去。

剛開始,Tine 會跟我一起用鑰匙。
但有天下班,
我可以先回家,她則要留在公司打氣瓶,
於是我跟她要鑰匙,
沒想到她跟我說她不能給我鑰匙,因為她沒有那個權力?!
她要我打電話問潛水公司老闆的意見,
看看潛水公司老闆說我們可以 share 鑰匙,或是再給我一把鑰匙,
總之,她不會再讓我用鑰匙了。
以理性觀點來說,我承認她說的沒錯,
因為她把鑰匙給我用的話,要是屋子有了什麼損失,
要負責的是她,而不會是我。
但是我們已經住了兩個禮拜了,
就算不是朋友,也是同事兼室友,
再說我回家也是待在家裡不會亂跑,
需要在這個時候這樣做嗎?(感覺很不被相信)

於是之後的幾天我開始積極跟潛水公司老闆聯絡,
但不知為何總是聯絡不上,
而我就只能在 Tine 在家時才能回家(好在我們工作天差不多)
只是這樣礙手礙腳的實在有點討厭。

說起來,其實我一開始就應該去要鑰匙,
這種事情不應該因為在澳洲就有所改變才對。
由於我一開始的退讓,
造成到現在很不便。
也算是得到了一個教訓。

只是我也見識到了西方人的價值觀,
要是我是 Tine 的話,
我一定會在我室友拿到鑰匙前與他共用鑰匙。
將心比心,我可以體會這樣的感覺。
但是顯然對她來說,體會的深度不太一樣。
當然,她也跟我共用了一陣子,
這點我知道也很感激。
只是人與人之間能做到的程度與我們真的不太一樣。

另外諸如洗碗習慣的不同,
對室內穿鞋的觀念等等,
這些就算了。
因為我來這邊的目標就是工作交換潛水,
而她就是決定這一切的人,
與她做對是對我絕沒好處。

說起來,Tine 與我的同事都無法認同我拿的低薪資,
但是與我同為背包客的朋友或是在船上聊天的台灣大陸學生卻都認為這樣很不錯了。
我自己知道來澳洲這一趟,
我要的不是錢,而是經驗。
有時候這樣的原則很容易被外在環境影響而忘記,
也因此必須時常提醒自己,
當要做決定時以這個為前提下去思考,
自然就會有該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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