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December, 2009

驚心動魄移動日


今天是移動的日子,
我們要移動到距離 Stanthorpe 六百多公里之外的 Bundaberg,
然後我再一個人跳上灰狗移動到 Bundaberg 以北 129 公里的 Agnes Water。

這樣的距離在台灣,
應該已經可以從基隆到屏東還綽綽有餘,
但在這廣大的澳洲卻是稀鬆平常的距離。

從 Stanthorpe 到 Bundaberg 的一路上算是風光明媚。
我們走的是鄉村的高速公路。
說是 High Way,其實也只是條兩邊各一個線道的馬路。
不過倒是可以開到時速 100 公里。
這樣的速度在這樣狹窄的馬路上顯得有點怪異,
但久了其實也就習慣了。
有點像是在荒野飆車的感覺。

經過了八個多小時後,
我們到達了昆奇他們的目的地,也是我的轉運站,
Bundaberg。

Bundaberg 是個大城市,
雖說是農業大城,
卻是非常的都市,
比起 Brisbane 之類的城市是不遑多讓。
之後我們開始尋找灰狗巴士站。
眼尖的昆奇居然發現路邊的有認識的台灣人。
他們是昆奇他們之前的室友,
一個月前來 Bundaberg 工作,
很巧合的讓我們在路邊遇見了。

當然我們就路邊停下了車,
聊上幾句,
正好他們就住在附近,
於是我們想說就大家擠一擠開車載他們回家,
昆奇他們順便要找晚上要落腳的 Backpacker。
於是我們一台轎車塞了七個人,
非常擁擠的前進了。

之後我們碰到的命運的圓環。

澳洲的圓環跟台灣的有點像又有點不太一樣。
基本上他們有很多十字路口都會有圓環,
而這邊的圓環規則是:

永遠要讓你右邊的車。

所以當你到達一個圓環的時候,
你要讓的就是你的對向車,以及由右往左的那台。(澳洲是右駕)
至於由左往右的那台可以不用讓他。(對他來說我們是右邊的車,所以他要讓我們)

在這個命運的圓環由左往右的路口,
偏偏有台警車停在那等著讓我們。
他很守法的讓了我們先行,
但糟糕的是,
跟在我們後面的他們就發現了我們嚴重超載。

於是我們聽到了警車鳴笛,
從後照竟可以看到那閃爍的大燈。

這時的車內是一片驚慌,
超載要罰多少??沒繫安全帶要罰多少??
(澳洲規定每個在車上的人都得繫安全帶)

於是我們全部被叫下了車,
檢查駕照以及酒測。
看起來很年輕的帥哥警察說:

You have to pay 300 dollars fine each.

多麼恐怖搭數字!
一個人要附近台幣一萬的罰款,
而且駕駛人之後還不能在澳洲開車了。。。
我腦袋理想著,
這是我近十分之一的旅費耶。。。

於是我們開始解釋與認錯,
說我們是第一天到這裡,
剛好在路邊遇到一樣來自臺灣的朋友,
所以想說載他們一程,
事實上也只有短短五分鐘的車程而已(我們都已經快到了。。)
這時年輕的美女警察說了一句話讓我們燃起了一線希望:

You can't afford the fine?

我們一群人連忙回答
No...we can't...We're here to find a job...

可能是看我們可憐吧,
幾個東方背包客只是想來這邊賺點旅費,
也沒有酒駕。
於是帥哥警察訓了我們幾句,
告訴我們這樣有多麼的危險,

終於放了我們一馬。

喔。。。多麼驚險的經驗。
在澳洲千萬要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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